兰城街道生态文明超市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2-102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0-26
兰城街道生态文明超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推动形成组织动员有力量、群众参与有意愿、生态保护有成效的良好局面。结合兰城实际,推广以积分制为基础的生态文明超市建设。
一、目标任务
(一)强化群众参与率。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超市,让群众发现搞好人居环境能与实际利益相挂钩,将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获得形成正相关,让群众认识到通过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而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激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爱护生态环境的行动力。
(二)培育生态思想。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超市,充分带动群众扎实搞好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宜居家园、生态家园、保护东河环境,进一步强化群众对生态环境的爱护,对家园环境的建设,培育群众生态思想、良好习惯、爱护环境的乡风,焕发新时代、新社会的美丽乡村新气象。
(三)形成爱护环境的行动自觉。通过建设生态文明超市,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使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爱护环境的行动自觉。
二、实施范围及完成时间
以社区为单位建设生态文明超市,需在10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超市创建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兰城街道生态文明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享耳 党工委书记
吴美全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薛蛟 办事处副主任
李雪倩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许雪弘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杜 䶮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利元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桐瑞 办事处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
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朱翠华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月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丁雪芬 党政办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室负责人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郑彩云 街道妇联负责人
13个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兰城街道生态文明超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两组”,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薛蛟 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李雪倩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朱翠华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杨月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丁雪芬 党政办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兰秋波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玉峰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干部
唐瑞希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干部
吴春翔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干部
毕少玲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干部
13个社区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助领导小组统筹好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超市建设事宜。
(二)积分评定兑换组
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积分评定兑换组,组长由街道挂社区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社区书记担任,成员由街道挂社区干部及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各社区积分兑换评定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积分卡管理发放、积分评定登记、抽查检查等工作。
(三)监督考核组
组 长:许雪弘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永康 纪工委干部
段佳吴 纪工委干部
段增港 纪工委干部
工作职责:对生态文明超市积分发放、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私分冒领、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实施内容
(一)建设标准。生态文明超市建设本着“就近就便、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各社区自行统筹安排,对辖区已有超市、小卖铺的,选择条件较好的进行合作建设;没有超市的,引导群众新办超市进行合作建设;加强与辖区属国有企业在物流配送、土特产收购等方面进行合作;鼓励引导超市创新经营模式,通过电商等手段将本地土特产往外销售。“生态文明超市”做到“八有”:有牌子、有房子、有货架、有物品、有制度、有台账、有积分标识、有专人管理。超市门口悬挂“兰城街道XX社区生态文明超市”标识,超市内物品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要件为主,包括粮油类、日用品类、小型电器类、学习用品类等。
(二)资金筹集。所需资金以社区通过“四议两公开”整合集体经济收入及争取挂钩单位帮扶和社会捐资捐赠。街道每年度将以社区为单位组织评比,按照20%、50%、30%的比例评定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对评定为优秀、良好的,街道将按每社区5000元的标准统筹整合资金进行“以奖代补”。
(三)积分评定。由各社区党总支书记牵头,组织“社区生态文明超市”工作小组对各户家庭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按照“一季度一评比、一季度一积分”原则集中开展全覆盖评分(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4),各社区可结合本社区实际确定积分评定内容和标准,街道每季度按照不少于总户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奖励先进、通报后进、带动中间”的原则设置“红黑榜”制度(具体制度参见附件2)进行积分奖惩,对连续上“红榜”的递增奖励积分,对连续上“黑榜”的递增扣除积分,对“黑榜”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整改成效明显的给予积分奖励。根据检查情况召开积分审定会为各户评分、记分,联合超市发放积分兑换卡。积分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每期评分结果要在各小区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发放积分卡,居民户可持积分卡在“生态文明超市”积分商品区兑换相应积分的日常生活用品(兑换流程参见附件3)。
(四)运行管理。生态文明超市的标识标牌由区东河办生态文明创建组统一设计规格尺寸,由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生态文明超市商标,街道自行制作并挂牌。各社区要成立由街道挂社区领导、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干部等组成的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积分卡管理发放、积分评定登记、抽查检查等工作,做到群众“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积分账目清楚、商品兑换有序”。
(五)积分运用。居民持积分卡在生态文明超市兑换商品,不能兑换为现金,在兑换商品登记台账上完成登记并扣减积分。兑换商品时积分不足部分可按照商品价格补足差价,超出部分不能兑换为现金。积分年度内有效,在次年1月31日前兑换完成并清零。年度积分与区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和利息优惠幅度挂钩,积分较高者可优先享受人社、妇联、团委等部门创业贷款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街道各社区“生态文明超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成立街道和各社区“生态文明超市”工作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各社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社区领导小组下设检查评分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检查评分、积分卡发放兑换、日常监督等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各小组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切实加强日常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文明超市创建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生态文明超市”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生态文明超市”一切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程序合理、手续完备,受赠合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生态文明超市的年度评比工作。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生态文明超市积分发放、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私分冒领、侵占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良好氛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生态文明超市的知晓度和影响力。领导小组对开始运营的生态文明超市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及时总结经验。街道智慧党建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生态文明超市各项工作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和支持,争取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升生态文明超市的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