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781694964-/2021-04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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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4-27

兰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创办发〔20214文件要求,结合兰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交通秩序存在问题短板,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为依据,配合交通部门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背街小巷乱停乱放、交通拥堵、消防通道堵塞等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通行秩序,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从严整治违反交通信号、逆行、翻越隔栏、不友善礼让、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优化交通出行结构,规范慢行交通,切实改善交通面貌,实现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显见交通违法大幅减少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街道成立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董大富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员:张有正  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警区兰城警组组长

  兰秋波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国瑞  自然资源所所长

      创建办主任

  左应芹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安监站站长

  各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由李文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安监站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相关痕迹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联络员:左应芹

四、整治事项

(一)整治时间:长期坚持

(二)整治区域:街道辖区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

(三)重点对象:货运机动车、载客汽车、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自行车、营运车辆、共享单车;非机动车、行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整治机动车(载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违法行为;劝导和曝光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五、工作措施和任务分解

 (一)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街道交安办组织部门人员到各社区场菜市场、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2.各社区联合网格单位加大对遇人行道不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带等不文明行为的收集抓拍上报街道创文办工作力度。组织志愿者在主干道和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统筹到社区日常工作中,对辖区居民代表、党员及广大居民群众面对面经常性的进行宣传讲,充分利用老年健身团、舞蹈队、居民自办宴席等场所进行宣传相关知识。(责任部门:安监站、智慧党建中心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单位、企业、学校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责任,管好本单位和本部门的车辆和驾驶人;督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单位落实好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干部职工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对出入单位的职工进行交通安全监督,消除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安监站、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合理规划完善停车泊位和交通标志标线

各社区对辖区背街小巷、次干道实地测评点位以及周边区域交通标志、标线和管理设施(监控探头)全面排查上报,减少乱停乱放现象,提高背街小巷通行效率。(责任部门:各社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要深刻认识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好各行业主管部门到街道辖区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执法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