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警营”工作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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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1-042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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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4-29

兰城街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进警营”工作细化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兰城实际,现就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警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揽民族工作,以警民共建为重点,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如期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大力宣扬创建典型,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警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现创建目标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清晰、宣传氛围浓厚,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以“警民一家亲”、增进“鱼水情”等为载体促进民族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警营”,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兰城街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警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兰城派出所所长

组 长:刘先龙  兰城派出所教导员

   员:胡金龙  兰城派出所副所长

张德清  兰城派出所副所长

杨发亮  兰城派出所民警

王永燕  兰城派出所民警

进警营创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兰城派出所,由兰城派出所所长马宏超任办公室主任,王永燕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任该职务人员自行替补,报街道创民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警营”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警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警营”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警营”创建覆盖率≥80%、各级示范创建命名率≥40%

、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及宣传动员阶段(20201220日至30日)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兰城派出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警营”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责任领导马宏超所长,责任部门:综合中队

2.强化动员部署。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警营”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责任领导马宏超所长,责任部门:综合中队、案件中队、社区中、巡警中队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1月至5月)

1.狠抓学习教育。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充分运用所务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把民族政策学习教育融入分局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警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和“五个维护”(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责任领导马宏超所长,责任部门:综合中队、案件中队、社区中、巡警中队

2.注重人才培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制度,注重把少数民族干部中敢担当、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具备少数民族语言特长的民警、善于做民族工作的同志选出来、用起来,使之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中坚力量。在招录辅警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辅警。(责任领导刘先龙教导员,责任部门:综合中队

3.维护团结稳定

1)定期排查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制定涉民族因素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尤其在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要细化安保工作方案,为少数民族节庆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确保不发生较大涉民族因素案(事)件。(责任领导胡金龙副所长,责任部门:社区中队

2)加大涉民族宗教领域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力度,对全区宗教场所人员进行梳理排查、信息采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强化民族宗教领域重点人和重点阵地管控;加强涉疆、涉藏及缅籍穆斯林人员排查管控;制定涉少数民族重大舆情处预案,加强涉少数民族的网上舆情管控。(责任领导胡金龙副所长,责任部门:社区中队

3)加强与辖区街道、居委会、治保会的协调联系,在民族聚集区建立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治安巡逻联防队伍,加强巡逻防控,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打零收戒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风问题。认真落实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助小康的新“五小工程”,切实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提高全区各民族群众12340测评电话知晓率,广泛听取各族群众意见建议,力争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领导胡金龙副所长、张德清副所长,责任部门:社区中队、案件中队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部门职责功能,设立少数民族专门服务窗口,加强少数民族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责任领导胡金龙副所长,责任部门:社区中队

5)以“各族人民群众警民心连心”为主题,组织1次民族团结进步“进警营”活动,邀请各民族群众走进警营,充分展示隆阳公安工作成果,进一步增进各族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责任领导马宏超所长、胡金龙副所长,责任部门:社区中队

4. 大力营造宣传氛围。以110宣传日、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各民族群众追求文明、守法生活,提高群众防骗防盗能力及遵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责任领导刘先龙教导员,责任部门:综合中队、案件中队、社区中、巡警中队

5.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具体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结对子、交朋友、抓宣传、促帮扶”活动。挂钩联系的杨柳乡马湾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要在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责任领导刘先龙教导员,责任人员挂包帮扶责任人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阶段(20216月至9月)

1.开展自检自查。20216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进警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全面总结完善。2021630日前,针对“进警营”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

3.认真查缺补漏。20217月,对照《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警营”测评指标》进行检查验收。

4.完善档案材料。安排专人负责“进警营”工作各个阶段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按要求报。

5.做好验收准备。20219月,积极做好“进警营”工作的验收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110月至11月)

进一步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创建“进警营”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统一认识。全体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进警营”工作,为把隆阳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分级负责,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进警营”工作的具体责任,按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警营”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任务按期完成。

(三)坚持原则,注重质量。要注重开展“进警营”工作的质量,强化对外宣传、切实浓厚氛围,要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警营”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