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利剑出鞘:隆阳区市场监管局 “四大安全”执法行动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503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3-12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1日,隆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卫健、文旅、应急、商务等部门全面开展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简称“四大安全”)为核心的执法行动。此次执法行动旨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市场秩序,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一、“四大安全”检查情况
食品安全: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对润兴万家超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情况熟食类食品制售情况、隆阳区幼儿园龙泉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发现问题3个,均已现场按要求进行整改。此次行动主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压实通领域食品安全主办方责任;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药品安全:我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对龙马、一心堂、健之佳三个在隆阳区最具代表性的零售连锁企业的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记录等方面。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店存在药品陈列不规范、医疗器械区摆放有消毒产品等问题,在检查人员指导下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整改,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大对药品安全的保障,切实保障全区群众用药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我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对人员密集场所吾悦广场在用电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电梯均在检验有效期内,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我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对燃气灶具及其相关产品销售单位、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原材料进货检验制度执行不严格、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查阅生产记录、检验报告,以及现场抽检产品等方式,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加强对“四大安全”领域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有效消除。
强化对问题企业的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普及“四大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