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九隆市场监管所约谈网络食品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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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2-8/2024090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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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09

强化监管 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九隆市场监管所约谈网络食品经营主体


近年来,参与网络食品经营的主体越来越多,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相关投诉居高不下。为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能职责,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优化网络营商环境,近日,九隆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集中约谈。

会议上,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副局长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云南省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提出线上销售食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避免职业索赔人接连投诉,影响经营,也浪费行政资源。

会上九隆市场监管所林所长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必须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依法诚信经营,不得弄虚作假。二是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检验合格证明,标签标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一律不得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三是经营者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线上线下均不得代销代售。四是无证无资质不得随意分装食品,不得自制标签标识,不得夸大食品的功能等。同时要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全部进行下架,所有线上线下在售的食品补齐相关资质证明。

九隆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资质不全的经营者进行严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守网络食品安全底线,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