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四强化”让群众吃上“放心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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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2-8/202401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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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25

隆阳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四强化”

让群众吃上“放心宴”


岁末年初,农村集体聚餐(宴席、“杀猪饭”)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风险陡增。对此,隆阳区区、乡两级协同发力,在抓实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基础上,以“四强化”举措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让群众吃上“放心宴”。

强化各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区政府食安办紧扣《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先后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和乡镇政府食安办、市场监管所、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各方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细化措施任务,开展专项督查,统筹抓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健全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告、收集、备案、监督指导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督办责任约谈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失职必追责”的管理运行机制。

强化报备指导,消除风险隐患。落实“双报备”制度,事前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根据聚餐备案的规模,由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乡级食品安全监督员、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分级指导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对规模大、餐次多、风险高的聚餐(宴席)依法依规开展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禁止在集体聚餐中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确保聚餐活动全程按食品安全规范进行2023以来,全区共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4433家次,实施备案登记现场指导4206家次。

强化监管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将承办集中聚餐餐饮单位纳入重点监管,以食品原料的采购和贮存、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洁消毒、留样等制度落实为重点检查内容,以“婚宴”高峰期、春节“年夜饭”等为重点时段,集中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多频次全方位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农村厨师进行摸底建档,要求村宴厨师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切实把好规范从业关。2023年以来共开展现场检查865家次,整改问题隐患329条;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建档管理4710人。

强化宣传培训,筑牢安全防线。一方面,各级政府食安办在乡镇集市、农贸市场、交通要道、农村集体聚餐承办点等各类场所,通过发布预警公告、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音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分级分类加强对村级信息员(协管员)、包保干部的培训,持续提升管理者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引导从业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规范加工行为。2023年以来,全区上下共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集中宣传1290场次,在线发布预警公告(风险提示)1300条次发放宣传资料3.64万份,播放宣传音频1481条次,咨询、服务群众1.14万人次,培训从业者222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