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集体聚餐(宴席)及散装白酒消费的风险提示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312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2-22
隆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宴席)及散装白酒消费
的风险提示
隆食安委办公告〔2023〕第6号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云南省加强集体聚餐(宴席)散装白酒管理12条措施》的要求,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农村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食品安全,并对其举办的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品安全负责,承担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农村集体聚餐(宴席)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要在宴席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填写《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聚餐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用于加工的场所要远离污染,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有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四、承办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消毒。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食谱要提前送审,科学确定聚餐菜单,禁止加工食用生食水产品、发芽马铃薯(洋芋)、鲜木耳、野生菌、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产品。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使用冰箱或冰柜进行冷藏(冻)保存。严禁以任何形式加工和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泡酒。
六、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严格进货查验,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七、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用具分开,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加工贮存分开等要求,坚决杜绝交叉污染;隔夜食品要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复热。农村集体聚餐(宴席)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装在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须冷藏留样48小时。
八、农村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承办者所用的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并索取票据、凭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文明聚餐,不要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
九、危险物品要管好防止流入餐桌。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实行专人管理,与食品隔离保存,避免误食。使用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做燃料、助燃剂的,盛装生物柴油、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应当标识产品名称及“禁止食用”警示语,形状、颜色、容积等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等食品(原材料)的容器有明显区分,严禁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的容器同室存放,混用混放。
十、大力倡导文明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农村集体聚餐(宴席)举办者要做到勤俭节约不浪费,办理酒席不攀比,适度即可、合理搭配、精打细算。自觉抵制聚餐浪费行为,努力做到“光盘行动”,简朴食光,拒绝剩宴,争当抵制餐饮浪费的践行者、勤俭节约的示范者、文明健康的倡导者。
参加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群众在发现有上述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向举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改正,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餐后发现就餐人员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治疗,并向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