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002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2-022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2-24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002号

行政许可听证的公告(3)

 

现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002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听证结果,本局的决策意见是:依法作出同意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与慧通路交叉口东北角吾悦广场S5-203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指导意见(法规修订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详见《行政指导意见书》。该行政指导不属于行政许可受理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申请人递交的设立娱乐场所申请为准。你(单位)在筹建中,如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致不符合设立条件应及时向本局书面汇报。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环评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申请人持各职能部门依法验收的消防、安全、环保等审核意见书,到隆阳区政务中心文旅局窗口申请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并依法经营。

拟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保山宏畅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云龙,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日期:2021年12月22日,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酒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本局联系,联系电话212742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