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017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1-1231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2-31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017号
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现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017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听证结果,本局的决策意见是:依法作出同意核发给保山市隆阳区米小星游乐园《娱乐经营许可证》,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法规修订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环评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申请人持各职能部门依法验收的消防、安全、环保等审核意见书,到隆阳区政务中心文旅局窗口申请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并依法经营。
拟设立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米小星游乐园,经营者:武燕萍,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1年10月2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乐园范围、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本局联系,联系电话212742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