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015号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2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1-111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18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015

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015号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审批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1130日上午9:30举行,会议地点永昌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对拟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吾悦广场S3-249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保山维妮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建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日期:2021年10月26日;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演出场所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组织文艺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属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听证记录人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听证人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人

)听证代表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娱乐场所周围居民户、商户代表

娱乐场所周围小区业主及物业管理代表

娱乐场所所在社区代表

娱乐场所所在乡镇街道代表(含乡镇街道、文化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代表(含辖地派出所)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

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代表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代表

隆阳区法律工作者代表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代表

其他经报名并被我局审核需要听证的代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代表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

(二)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7个工作日以公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