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0002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0-022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2-27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0002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现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0001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其管理办法、《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听证代表意见,我局的决策意见是:同意申请人在隆阳区永盛街道盛家社区筹建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歌舞娱乐项目。要求申请人须按公安、消防、环境等部门的规定达标筹建,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筹建结束后,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到区政务中心文旅局窗口申请终审。获取《娱乐经营许可证》15日内,持《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五、六条规定的材料到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分局申请备案后方可营业。经营中须配合社区、乡镇及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依法合法安全经营。

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212742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