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19002号行政许可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12_A/2019-07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审批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在兰城街道永昌路607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7月下旬在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听证会第2号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约为20人,其中

1、与审批该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娱乐场所所在社区、街道、附近学校、医院、机关等利害关系人、社会普通公众、公民约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部门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

2、本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1至4人。

3、前两项申请报名人员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申请人可自行推荐或本局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不足时,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报名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本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电话、传真、信函报名方式。报名电话(传真):0875-2127429,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8日17:30。

五、听证参会通知

本局将于听证会召开前7个工作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区政务中心文旅局窗口(传媒大厦B座二楼)

联系电话:212742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