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006号 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2号)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4052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20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006号
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006号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审批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16:00举行,会议地点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对拟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正阳北路与学府路交叉口五洲国际广场10栋307-315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执照》单位名称:隆阳区香巴拉演艺中心(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杨永锋;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4年04月0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活动;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董 莹 区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属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以外的人员)
(二)听证记录人
段张能 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听证人)
张晓炜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
李普林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代表
保泽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代表
施从军 区市场监管局代表
梅曾福 区自然资源局代表
赵小霞 区卫生健康局代表
唐习超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代表
杨 晓 永昌街道文化站代表
朱金正 宏光社区居委会代表
董树伟 顺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杨永峰 隆阳区香巴拉演艺中心代表
杨学儒 隆阳区香巴拉演艺中心代表
杨 杰 隆阳区香巴拉演艺中心代表
张艳花 娱乐场所周围居民户代表
张 宇 娱乐场所周围商户代表
沈自鹏 隆阳区吉昌律师事务所代表
何银凤 区文化和旅游局代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代表做好准备,按时参会(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
(二)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7个工作日以公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