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525777-3-/2021-122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1-25

芒宽乡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开展芒宽乡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管住野外火源,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林区林缘随意用火、时常冒烟的威胁和被动局面,全面打赢森林草原火攻坚战。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指挥部要求,经芒宽乡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违规用火为核心,以《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为依据,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行动小组,开展野外火源督查、检查、巡查活动,从严从快查处违规用火。通过违规用火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频发、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时间要求

2021121日至2022615日至

三、责任单位

芒宽乡森林草原火指挥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各村、森林草原火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政府挂村领导、村组干部、护林员等为专项治理行动骨干。

四、实施要点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陈玉佳

副组长:李永先、顾德祥、杨智斌、张自谦、杨燕、角剑男、王福道、杨国华、祁福龙翟旭明、王志显。

成员为各村支书、副支书及挂村干部

(二)工作措施

森林草原火指挥、森林草原火成员单位和各村民委员会为主,利用各村《村规民约》对林区内和林区周边的违规用火进行查处。其中:对火灾高发的村(组),在行动中挂村领导、村支书、林业站人员参加。确保违规用火行为能够得到严肃查处。

1.集中突出二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芒宽乡政府面山、公路沿线、干热河谷地区等为重点,林区和林缘禁止用火。二是突出专项行动工作措施。防火检查站卡要做到卡点不撤、人员不减,做好入山检查登记,严禁火种入山。

2.芒宽乡森林草原火指挥部要继续依托挂村领导、森林派出所、林业干部职工、专业扑火队、村三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结合当前各村野外火源的特点和规律,实行分组包片督查、检查、巡查,采取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惩处、反面典型齐头并进的方法,严防严控野外火源。既要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讲清楚随意用火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采用割除填埋林缘可燃物的方式搞好生产,又要严格查处违规用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村组粘贴公开。坚决整治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难防难控的现状,坚决杜绝见烟不闻不问、违规用火久拖未决的现象,决不能因工作疏漏、管治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3.各村要迅速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方案要有具体的方法、步骤、明确责任措施,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挂村领导和村主要领导要带头亲自抓,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抓,做好对重点区域、林缘农地、牧草地的检查、巡查,要把专项行动安排落实到村组,进一步细化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治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号召林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转变和抵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三)查处依据。按照《云南省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查处。

1.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2.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

3.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4.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5.吸烟、烧纸、烧香的;

6.烧蜂、烧山狩猎的;

7.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8.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9.焚烧垃圾的;

10.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11.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五、责任追究

凡是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不及时查处违规用火,对违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导致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对相应的成员单位和村,一律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