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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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7-3-17_F/2018-012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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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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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芒宽乡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芒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农村4类重点对象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2017重点对大门坎村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以及预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危房进行危房改造10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固改造任务于2017年底前全部竣工,兜底帮建任务于20181月底前竣工、拆除重建于20184月底前竣工,其中:列入2017年度脱贫退出贫困村的4类重点对象及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必须于2017年底前全部竣工。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为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二)分类实施。根据不同的改造对象和危房情况确定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兜底帮建方式,合理筹划、科学安排改造工作,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扎实推进。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确保质量和效果,防止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避免建房致贫、返贫。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乡人民政府组织全面完成全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现状精准核实工作;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对比,确保建档立卡户在云南省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系统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一致,其他3按云南省脱贫攻坚四类重点的对象房屋信息系统为准。要与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信息进行衔接,对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危房信息和非贫困户、纳入易地搬迁计划的危房信息进行标注,精准认定危房底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做到应保尽保。未录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户,不得列为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2017年起,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不再进行整合实施,同一贫困家庭不得重复享受两类补助政策。

(二)科学编制实施计划。在确保2017年脱贫退出贫困村及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覆盖基础上,围绕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统筹分配全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计划,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明确到人,切实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鼓励贫困户提前开展危房改造C级修缮加固,D级拆除重建,危房改造完成时间要提前于脱贫时间。

(三)推行适宜的改造方式。一是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加固改造比例不得低于50%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二是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对于五保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有住房、利用闲置农户房屋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建设的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三是探索农房建造新方式。编制符合当地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情的农户设计通用图集,供农户使用。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要求,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以《隆阳区农村住房通用方案图集》进行风貌控制

(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户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建设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考虑到将来的发展需求,有的新建房屋可按两层基础进行设计,先建一层,待农户脱贫增收致富再加层扩建。对于拆除重建的危房不按照面积要求开展改造或农户举债建设大面积房屋的,由各村及建房理事会组织整改;凡是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不得列入省级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范围,不得享受政策补助。

(五)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达到主要部件合格和结构安全标准,符合抗震设防标准。拆除重建的农户设计和施工应按照厨卫入户、人畜分离的要求进行实施;加固改造的农户也要考虑具备卫生厕所;部分缺水地区没有水冲厕的,要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达标卫生厕所。

四、资金支持

(一)明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资金,按照加固改造、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的方式,分类补助实施危房改造,严禁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摊薄用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加固改造的,原则上C级危房补助不超过1万元/户,D级危房补助不超过1.5万元/户,超出部分采取农户自筹或投工投劳的方式解决;拆除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不超过6万元/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补助不超过5万元/户;兜底帮建的,建设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1人户补助不超过3万元/户、2人户补助不超过4.5万元/户、3人户及以上的补助不超过6万元/户;4类重点对象中,不属于兜底帮建的无房户,补助资金参照拆除重建标准执行。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按户平均分摊,本着资金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以上补助不得超过加固改造、建房成本,户改造成本低于补助标准的,由乡人民政府在下达的指标任务范围内统筹调配到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户。

2007以来已享受中央和省级危改补助项目,现认定为CD危房的,不纳入中央、省级补助范围,列入市、区两级配套资金解决,原则上补助资金对应分类实施的标准档次,扣除已享受过的补助资金进行补足;已享受补助资金超出对应标准档次的,不予补足。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有信贷需求和相应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农户借贷及自筹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贷款期限最长可至8年,其中:政府贴息补助5年,贴息期间,农户承担利息按照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市、区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

按照贴息贷款规模的3%设立风险补偿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按照1:1:1的比例筹措。当发生贷款损失时,区人民政府和贷款金融机构按7:3比例分担。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立追偿机制,对已经采用风险补偿金核销的坏账,通过追偿还款取得的资金,按70%退还区级财政部门。

五、项目实施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以乡人民政府为主体,统筹组织实施。

(一)编制排危方案。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由乡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户排危方案,要依据基本的质量标准或农户建设质量要求进行结构设计,确定改造方式,并出具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指导进行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同时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危房改造必须符合提升人居环境和两图一书一约要求。

(二)明确实施方式。以村(社区)为单位,也可以多个村(社区)为一个单位,组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理事会。理事会主要负责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危房改造对象与施工单位洽谈,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及负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监管、项目验收等工作;由农户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三)加强质量监管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的质量检查必须覆盖全部危房改造户。一是由乡人民政府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村规办要加强进行技术指导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严格选址安全,对新选址建房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地质勘查,不适宜建设的另选址。

(四)严格项目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初验申请,乡人民政府组织现场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联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各村负责进行整改,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整改后依然达不到验收条件的,将全额收回补助资金。

(五)严格资金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4:6的比例进行资金拨付,即开工拨付40%、联合验收通过后拨付60%。改造资金由乡人民政府拨付至农户,由农户按施工合同约定兑付施工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村(社区)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计划,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将对项目进行立项,负责组织设计、造价、监理、招标、施工等合同的签定,组织项目实施、初步验收,并做好全过程照片资料、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村规办负责全面统筹4类重点对象危房认定及改造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参与监督把关等职责;扶贫、民政、残联负责4类重点对象精准识别,及时向村规办提供动态调整后的对象名单,并配合完成数据比对和补录工作。

(二)质量安全。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监理制度,由乡人民政府聘请监理单位全程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计量工作,严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新建房屋,严禁发生建成就是危房乡人民政府将组织村、干部、农户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培训,确保按图施工和建设质量;同时要对建筑材料货源进行把关、监督检查,确保是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地条钢、空心砖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危房改造后,达到主要部件合格和结构安全,符合抗震设防标准。村规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并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广泛宣传。村(社区)要多渠道加强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让广大农户了解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要求,确保做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家喻户晓、农户皆知;村规办要对、施工单位就农村危房政策、加固改造技术辅导、基本建设程序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档案管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电子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危房改造农户的房屋鉴定表、申请书、村级评议记录、改造前后公示台账、区乡审核意见表、施工协议书及质量监督、验收情况等资料要一一收集,并有序整理;乡村规、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做好档案抽查工作,确保档案准确无误。

(五)严肃纪律。各村(社区)在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行周报表制度,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按照表格填报要求将《隆阳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周进度表》上报村规办,联系人:李雪刚,电子邮箱:mangkuan2830030@163.com,联系电话:0875-3136128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