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2017年狂犬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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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77-3-13_A/2018-012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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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7-11
芒宽乡2017年狂犬病防控应急预案
狂犬病俗称“疯狗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烈性传染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人一经感染发病,死亡率达100%。近期,我乡部分地区零星出现狂犬病疫情,极大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有效地保护全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云南省狂犬病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芒宽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防治、社会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拴、免、灭”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防控狂犬病疫情,全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宛韦良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自谦 副乡长
成 员:王 晗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先龙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郑学军 卫生院院长
黄加本 乡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12个村(社区)支书、主任、防检员
领导小组下设狂犬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在乡畜牧兽医站,由张自谦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加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接到报告后的处置。接到可疑狂犬病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确认后对发病犬(猫)实行临时隔离,对非疫点犬(猫)进行强制免疫。同时,请畜牧部门进行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二)疫情发生后的处置。疫情发生后,乡卫生院要及时会同畜牧兽医站提出启动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并报区动物疾控中心。组织指导疫区疫点落实疫情控制扑灭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开展控制扑灭疫情工作,组织提供各疫点、受威胁区域所需紧急接种疫苗,估算疫情控制,及时上报控制扑灭疫情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犬只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启动应急预案。乡畜牧兽医站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统一布置全乡疫情控制扑灭工作,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执行实施,紧急调拨资金、物资、药品、疫苗、人员等,并督促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落实。
(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证实后,尽快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做好病例个案调查、伤人动物调查,查清疯动物的分布、数量,疫区内的养犬数。狂犬病发病数、病死数、犬伤人数及人用狂犬疫苗使用量。
(三)宣传教育。在疫区和邻近地区广泛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克服恐慌情绪,稳定人心。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防治工作。
(四)疫情控制效果评估。 疫情控制后,要认真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疫区内的暴露人群是否全部进行了免疫、污染环境是否全部进行了消毒、犬类是否全部杀灭、外围地区的犬类是否都落实了灭、管、免的综合防治措施、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到位;收集和统计工作数据,并写出疫区处理工作总结,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进行分析,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分报各有关部门。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