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认定第五批“云南老字号”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7090-3-/2019-012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24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认定第五批“云南老字号”的通知
云商发〔2019〕1号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云南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发〔2017〕31号)和《“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标准号:DB53/T 508-2013)要求,经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云南老字号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省商务厅决定认定云南药材有限公司(品牌:延寿堂;注册商标:延寿堂)等8家品牌(企业)为“云南老字号”(详见附件)。
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云南老字号”评定规范》和《云南老字号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支持“云南老字号”的发展,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态,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指导企业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加快创新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第五批云南老字号企业,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网上(http://ynlzh.bofcom.gov.cn/)申报资料的填报工作。
获得“云南老字号”称号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老字号品牌优势,增强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云南省商务厅
2019年1月2日
附件【第五批“云南老字号”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