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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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167090-3-02_C/2017-07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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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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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6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通报
为深入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2017年5月15日—6月15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对全区“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期间实地督查了12个乡镇(街道)、30个区直部门。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推进情况
(一)各乡镇(街道)均按省、市安排部署和区级“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按时公布实施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一定范围内实践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了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的方法措施,各项配套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二)区直各部门均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分解细化了“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放管服”工作能够对应上级政府及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基本到位,编制了行政许可目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置换了办事指南(简易版),“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承担牵头投资项目审批、商事制度、职业资格、政务服务等配套改革的部门均按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有序推进。
二、主要成效
(一)简政放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更趋完善。3年来,隆阳区共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98项,取消区级行政审批项目167项(10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取消),目前隆阳区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55项,实现精简率近60%。权责清单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调整后乡镇(街道)、区级政府部门共保留职权事项665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8372项,追责情形46746项)。公布实施了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权责边界进一步厘清,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
(二)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活力功能持续显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先照后证、工商注册便利化、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7年5月,共将152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取消40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5%。共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578份,报送企业电子名称3540户。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增至38928户,同比增长8.37%,其中企业5894户,同比增长14.98%(私营企业5534户,同比增长15.75%,注册资本1281634.02万元,同比增长9.44%),个体工商户32191户,同比增长7.38%、农民专业合作社843户,同比增长3.18%。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2016年以来隆阳区新成立各类市场主体11629户,平均每个工作日成立31户,民间投资创业活力不断激发。隆阳区按简易注销程序累计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307户、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154户,准予简易注销33户,进一步提升了市场退出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投资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及时出台《隆阳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隆阳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代办制度(试行)》,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对备案项目取消备案项目前置材料。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件手续,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
(四)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放管服”改革助力经济发展的功能初步显现。减税降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大幅降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据区地税局测算,2017年1—5月,共减免1231户纳税人,减免税款2184.38万元。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由1.5%阶段性降低至1%,全区降低失业保险费92万元左右,惠及企业276户,7654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精简,费率进一步降低,截至2017年5月,隆阳区公布降低的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农业部门)、农药残留试验费、卫生监测费、公路路产占用费、价格鉴证费、仲裁收费、植物调运检疫费、植物产地检疫费、船舶登记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林业部门)、特种设备检验监测费、计量检定收费、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司法鉴定收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了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房屋租赁手续费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各项收费政策,全年共减少收费89.79万元。
(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得到充分实践,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不断延伸。隆阳区于2016年11月编制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以来,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旅游发展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档案局等10个部门,兰城、青华、河图、辛街、西邑、金鸡、汉庄、瓦渡、杨柳等9个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区安全监管局大力探索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确定监管频次的“分类监管”方式,对全区63户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风险分级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探索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改革,将未按期公示年报的96户企业、1915户个体工商户和7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共查办无照经营案件6起,罚款14.5万元;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1人次;配合法院系统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人次。
(六)政务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区级“行政审批网上大厅”、“投资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网上“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高效运行,截至2017年一季度,通过网上大厅通用行政审批系统受理7438件,其中:窗口接件5589件、网上办理1849件、网上咨询回复25件。2016年3月以来,隆阳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共登记赋码项目416个,办结416个,无超时办结现象,审批事项办结(上报)时限较法定时间6651天缩短4970天,审批平均提速74%以上。 在隆阳辖区内提供中介服务的113家中介机构已入驻全省中介超市79家,入驻全省中介超市的全国各地2517个中介机构均可参加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公开竞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基本消除。
(七)“放管服”改革亮点不断涌现,改革措施不断创新。如: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发布了隆阳区《淘汰类产业目录清单》,对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专门召开“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组织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勇争先”擂台赛,推出符合隆阳特点的54条便民举措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改变传统的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采取保障对象自主选房的方式。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公示可供选择房源信息,遵循公开公平、先到先选、自愿选房的原则,简化了分配流程,提高了保障对象的满意度。兰城、河图等街道办事处针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制作公布了较为规范的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服务)指南。西邑乡政府出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对涉及安全隐患排查、内部管理等领域的监管作了相关规范。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队伍建设力度不足。个别部门对“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如区民宗局、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由于行政许可事项办件较少,业务人员对审批流程不熟悉,出现监管“盲区”,新版“办事指南(简易版)”置换工作滞后。多数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缺乏专人统筹本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甚至出现同一部门的不同股室分别向牵头部门报送材料的现象。
(二)改革合力未形成,宣传不到位。承担主要工作任务部门作用发挥不明显。如: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协同推进改革的机制还不完善,“主动改”、“一盘棋改”的工作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成果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群众对改革的关注度、参与度不高。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多数乡镇(街道)部门仍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实地督查对象中,目前仅有9个乡镇(街道)、10个区直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其他涉及抽查事项的单位未开展或未报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的单位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公开渠道单一、监管台账不健全等问题。
(四)政府服务企业群众能力和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部门对网上审批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运用不充分,少数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仅能提供告知办事群众具体办理地点的服务,群众“多头跑”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严重制约政府服务企业群众能力和效率的提升。2016年以来,通过网上大厅通用行政审批系统受理7456件,其中窗口接件5600件,但网上办理仅为1856件,在线办理率仅为33%,网上审批大厅效率有待提升。部门行政许可权不够集中,部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虽已全部进驻政务大厅,但大多事项仍分散在不同股室办理,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项行政许可事项分散在5个股室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年度“放管服”改革统筹工作。2017年7月前,根据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由区委编办牵头、其他涉及部门配合,制定出台《隆阳区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隆阳区年度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所涉及的年度改革任务。
(二)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在2017年7月10日前至少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同时将检查情况、公开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区委编办备案,确保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三)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在市级调整完善各类清单后,及时调整完善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权责清单(含行政许可目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各类收费清单,加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探索力度,逐步完善清单管理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2017年7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统筹单位“放管服”改革并报区委编办备案。年内由区委编办牵头在全区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放管服”改革的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强化改革队伍建设,营造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大幅精简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申办材料,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有关政策措施,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