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商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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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167090-3-08_Z/2017-06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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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5-18
隆阳区商务局
“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保山市隆阳区商务局
(2017年5月18日)
尊敬的督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隆政发﹝2016﹞20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隆政发﹝2016﹞14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等四类改革内容,认真深入开展自检自查,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商务局成立于2005年12月,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区内贸流通,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成品油行业管理、电子商务以及外贸、外资、外经等工作。全局目前有23名在职在编人员,设7个股室。“放管服”改革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明确分管副局长牵头,内贸、外贸、电商等股室全员参与,全面推动“放管服”各项改革工作开展。
二、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承接、取消行政审批落实情况。目前,我局共行使15项行政职权,分别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加工贸易审批初审、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初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核准初审、拟开展境外罂粟替代企业(项目)核准初审、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初审、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审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再生资源回收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零售商促销备案、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初审、拍卖企业设立初审、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所有行政职权内容以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均已在隆阳区商务局网站和云南省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2016年我局共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7件和拍卖企业设立初审转报1件。
(二)投资审批事项。经自检自查,我局未涉及投资审批事项。
(三)中介服务事项。经自检自查,我局所有办理事项均无需提供中介服务。
(四)是否自行设置审批和中介服务等情况。我局已将所有服务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明确了各项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内容。在所受理事项中,严格按照《隆阳区商务局办事指南》办理,经自检自查,不存在自行设置审批和中介服务等情况,在工作开展中没有越位情况和职责缺位情况,履职方式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三、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015年,根据区政府有关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共梳理出行政职权2 类,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309 项和“追责情形”共计474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职权15 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0项。以上权责清单,以《隆阳区商务局关于清理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情况报告》(隆商发〔2016〕66号)文件上报区法制办,并通过“隆阳商务网”、政务中心平台等予以公示。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场秩序股具体负责区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工作。一是根据权责清单,确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涉及的12项工作内容,分别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的抽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抽查、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的抽查、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的抽查、对外贸易经营企业的抽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核准的抽查、美容美发业经营者的抽查、洗染业经营者的抽查、家电维修业经营者的抽查、家庭服务业经营者的抽查、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的抽查、餐饮业经营者的抽查。二是确定了商务系统随机抽查的13项事项清单,清单明确了要抽查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标准、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经区委编办审核通过,并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6〕253号)文件公布。三是建立了具有执法资格的7人组成的隆阳区商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及涉及对外贸易经营企业的抽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核准的抽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抽查、成品油经营者的抽查、洗染业经营者的抽查、家电维修业经营者的抽查、家庭服务业经营者的抽查、餐饮业经营者的抽查共8大类的隆阳区商务局执法监管对象名录库,分别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法制办审核备案。四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2016年按照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的要求,共组织开展对外贸企业、加油站点、家电维修行业等进行抽查检查共计105次。
(二)取消下放事项跟踪监管情况。经自检自查,我局不涉及取消下放事项跟踪监管情况。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置换办事至指南(简易版)是否到位。2016年12月,根据区政务中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重新制定了《隆阳区商务局办事指南》,对加油站年检等20项受理事项的“设立依据、受理范围、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清单、所需中介服务、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办理时限、服务收费及依据、结果及送达、咨询及监督渠道、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等十一项指南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并绘制流程图,及时指导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
(二)减证便民,砍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落实情况。经自检自查,我局不涉及违规卡要服务对象提供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情况。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我局在“隆阳区商务网”中开设了机构概况、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法律法规、部门资讯、专题教育、企业风采等专栏。2016年共发布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信息400余条、通知公告25条、部门动态180条、机构情况18条、信息公开17条、网上调查4条、部门规章44条、地方性法规15条、规范性文件32条、党建信息14条、专题教育信息27条、企业风采28条、受理群众来网上来信4次。二是在受理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业务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隆阳区商务局办事指南》中明确的收费、时限等规定,并制定完善了局内各类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权限和问责办法,不断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便民、利民的为民服务意识。
六、存在问题
通过自建自查,我局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执法人员少,目前持有有效证件的商务执法人员只有7人,且涉及监管服务的企业较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较重。二是“权责”清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实施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还不够高。三是“放管服”工作开展信息更新不及时,比如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和家电维修行业进行检查后,只开具了纸质整改通知书,没有按照“一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布。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干部和服务监管对象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放管服”改革和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法制部门,完成对全局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保障力度。二是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公开和更新,不断加强对行政事项受理、办理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主动配合好区直各部门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