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副总河长、隆阳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云南省州(市)、县(市、区)级河长视频培训工作会
- 索引号
- 01525724-7-/2019-10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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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0-17
区级副总河长、隆阳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云南省州(市)、县(市、区)级河长视频培训工作会
10月15日早上8时30分,云南省州(市)、县(市、区)级河长视频培训会议召开。隆阳区分会场设置在隆阳区水务局六楼会议室,隆阳区区级副总河长、区长段生荣、区级河长、副区长杨俊波、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区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视频培训。
会议共有三项议程,首先由水利部原建管司司长、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长孙继昌给大家作了《河长制湖长制的建立和深化》的专题讲座,向大家介绍了河长制、湖长制的建立与进展、特点和创新、深化和思考三个层面的问题,围绕河长制湖长制的时代内涵、各地先进经验和成效、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道采砂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域岸线管护、智慧河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其次由省水文局局长李伯根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从河长制的进展与成效,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及当前我省河长制的重点工作向大家作了具体讲解。最后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刘刚就培训会作了总结发言。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也是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是一项永久性“在路上”的工作。视频培训会议结束后,段区长就我区2019年下半年河(湖)长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区级河长按照每年不少于6 次的要求,加大巡河湖巡查力度,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把脱贫攻坚工作、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提升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所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大联合打击力度,确保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区委宣传部和区河长办要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要求;三是落实基础工作,加强档案痕迹管理。结合“河长制工作要点”、“一河一档”台账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名录编制和河长巡河记录表,认真分析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限期处理,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直至办结销号。做好痕迹资料管理,确保河长巡河、问题交办、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全过程台账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