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韩保胜同志对澜沧江(隆阳段)、瓦窑河进行巡视巡察
- 索引号
- 01525724-7-/2019-06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6-21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韩保胜同志对澜沧江(隆阳段)、瓦窑河进行巡视巡察
6月20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韩保胜受隆阳区副总河长委托对澜沧江(隆阳段)、漕涧河流经瓦窑镇境内的瓦窑河进行巡视巡察。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水务局、区河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澜沧江(隆阳段)瓦窑高速路口至永保桥段进行巡视巡察,并着重了解永保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情况。检查组抽查了澜沧江瓦窑镇境内部分河段,在江面、岸边并未发现明显的漂浮垃圾和堆污情况,未出现河道采砂情况,永保桥旁的自动水质监测站运行良好。
检查结束后,韩保胜同志对澜沧江(隆阳段)河长制相关工作做进一步要求:一是瓦窑镇政府要继续加强澜沧江(隆阳段)沿线保洁工作,农业生产类垃圾严禁入河。二是区水务局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严禁保护范围内出现非法采砂取石问题。三是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对沿线餐馆排污问题做好指导工作,积极配合省级管好自动监测站,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积极争取申报“最美水站”。
检查组随即来到瓦窑河,瓦窑二级电站位置在河段抽查中发现瓦窑河下河湾桥头处,堆放大量建筑垃圾,侵占河道影响河道正常行洪,现正值汛期,存在安全隐患。韩保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限时整改,指出:一是瓦窑镇政府三日内(即6月24日前)清除桥旁建筑垃圾,农村危改等建筑垃圾一律禁止入河。二是瓦窑二级电站旁边原塑料加工厂搬迁工作需加快进度,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督促工作。三是请区水务局做好生态下泄流量各项监管工作,确保6月底顺利完成区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