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队队长穆英杰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巡视巡察

索引号
01525724-7-/2019-051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5-13

区委常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队队长穆英杰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巡视巡察

5月12-13日,隆阳区总河长耿梅同志委托区委常委、保山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派驻隆阳区工作队队长穆英杰率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对坝区河道开展巡视巡察。

穆队长一行实地察看了青华海、东河(板桥段、青华段、河图段、汉庄段、辛街段)、大小桥河(岱官社区段、湾子段)、红花河、城北防洪河、城南防洪河、西大沟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联系部门和乡镇河长就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了解。

穆队长一行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街道要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精细化管理,乡级河长要认真巡河,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针对不同河段拿出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河道保洁员的管理,及时做好河面、河岸保洁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集中开展为期三天的“清河行动”,对河岸杂草和垃圾、淤泥定时进行清理,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或志愿者活动来开展工作,住建、执法局、环保、河长办做好跟踪落实,区河长办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区加以宣传推广;三是加强河道绿化工作,适时适地进行増植补绿;四是巩固成果,持续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四乱”问题反弹;五是结合生态治理要求,把水污染防治、生态河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村民提高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打造群众休闲好去处,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