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河长制副总督察张静主任莅隆督导检查河(湖)长制工作
- 索引号
- 01525724-7-/2019-04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22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河长制副总督察张静主任莅隆督导检查河(湖)长制工作
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河长制工作副总督察长张静一行5人莅隆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督导内容主要有: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情况;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东河管理保护治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艳梅、区政府杨俊波副区长、区水务局、区河长办等相关人员陪同。
督导组一行在市、区、乡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对隆阳区东河沿线板桥段、河图段、青华段、永盛段、辛街段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区、乡、村三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汇报的方式,详细了解了河(湖)“清四乱”和东河管理保护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张主任一行肯定了隆阳区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和东河治理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存在的不足,给下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指出了工作重点。一是巩固成果,持续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形成长效机制。以“清四乱”、“美丽县城”及“美丽乡镇”建设为抓手,助推河(湖)长制工作;二是标本结合,整合乡镇联动力量,加大东河保护力度,制定长短期目标任务方案,乡镇间加强互相监督,共同提升治理力度;三是加强对支流的保护,严控面源污染源,建立制度,加强绿化保洁力度,将日常保洁制度落实到位;四是直面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巡河问题清单。“小河不治,难以治大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困难,将河(湖)长制工作向更实、更深、更细抓好落实,巩固取得成果;五是再接再厉,巩固河长制工作已取得的成绩,为隆阳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