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和木兰加油站原址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公示

索引号
01525724-7/20231120-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9-28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和木兰

加油站原址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321

报备申请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和木兰加油站原址重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

隆水许可〔2022〕34

报备申请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山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

及电话

杜俊麟135****9446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yanshou100.com

公示起止时间

2023829日—2023926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云南灵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秦永胜/135****7070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    周红/150****8125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隆阳区水务局

            2023928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査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査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査。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