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将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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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4-7/2023090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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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05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将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列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的通告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本机关于2023年8月8日收到你院关于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隆发改社会:〔2014〕226号,项目代码:2308-530502-04- 01-609032)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已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完工,存在“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先行开工”的问题。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符合生产建设单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本机关于2023年8月15日函告了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材料。

综上,决定对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0014327042559)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区级政府网站推送,公开期限为1年,即自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4日。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隆阳区水务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