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撤销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4-7/20230802-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02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撤销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通知


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向我局提交了撤销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申请书,经我局研究,意见如下:

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瓦房乡、芒宽镇、瓦窑镇、杨柳乡,于2022年9月15日取得《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隆水许可〔2022〕39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规划装机容量340MW,新建220KV升压站1座,配套建设储能、场内道路和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

经核查,你公司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且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备案变更,变更后的名称为白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芒宽镇、杨柳乡,变更导致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也发生了变化,与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隆水许可〔2022〕39号)中的建设名称、地点不相符,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已不能指导该工程依法防治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

经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依法撤销《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隆阳区白玉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隆水许可〔2022〕39号)文件。



隆阳区水务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