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四措施全力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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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49-8-/2021-0804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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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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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04

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排污单位的治污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按照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审核率100%的双百任务目标要求,全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监管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培训,加强政策引导,让企业及时了解排污许可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强化排污许可证证后守法的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各项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2021年1~7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发放排污许可证8家,完成登记管理43三是根据保山市巩固提升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效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2021年完成省级推送排污许可整改49家,组织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83家、登记管理的654家排污许可证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四是督促辖区内持证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执行报告,截至7月31日,隆阳区督促完成59家持证单位2020年度,19家持证单位2021季度、月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和提交工作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要求缺失的排污许可证,及时通知排污单位及时更正补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要求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将继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持证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和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任务,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证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