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高考及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649-8-10_C/2018-060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28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高考及初中学生
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
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两 天,全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三 天。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高考及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禁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种噪声源,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6点至22点低于60分贝,夜间2 2点至次日6点低于50分贝)。
二、学校、居民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严禁中午12点至l 4点、夜间20点至次日8点进行施工。
三、各营业性KTV、歌舞厅、慢摇吧、酒吧、茶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考生。
四、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五、高考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城区各中学和乡镇中学考场周边200米范围内实行全天禁噪,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将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综合执法、文体、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
24小时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12369。
特此通告。
隆阳区 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