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镇户籍业务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31130-00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30
潞江镇户籍业务办事指南
一、出身落户
(一)婚生新生儿出生落户
1、申办时限:婴儿出生30日内。
2、申报材料:①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②户口本;③结婚证;④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申请书。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非婚生育新生儿出生落户
1、申办时限:婴儿出生30日内。
2、申报材料:随母亲落户的需:①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②户口本;④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申请书。
随父亲落户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父母双方同时到派出所签字按手印,并且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父母双方身份信息必须完善。
非婚同居生下婴儿后不愿意再继续同居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在司法部门见证下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证明》 (双方必须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三)涉外婚姻子女出生落户
1、申办时限:婴儿出生30日内。
2、申报材料:随母亲落户的需:①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②医院分娩记录材料;③中国公民一方提出申请书;④户口本。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户口迁入
(一)结婚迁入落户
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结婚证;③户口本;④居民身份证。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购房迁入落户
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村委会证明);③居民身份证。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三)租房迁入落户
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房屋产权人同意书;③公安机关报备租房信息记录;④租房协议;⑤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⑥户口本;⑦居民身份证。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四)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
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户口迁移证;③户口本;④毕业迁回原籍的需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毕业迁至工作单位的需要工作单位招录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招录文件、用工证明)及工作单位同意迁入证明。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五)退伍志愿军人落户
1、申报材料:①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②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③退伍证;④户口本。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六)分户
1、申请条件:遵循“一户一址”原则,有各自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未成年子女不允许与父母分户。
2、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分家协议书、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离婚协议书;③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房产证明、村委会房产证明);④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七)直系亲属互相投靠
1、申报条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实际居住为、共同生活为准,不是实际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①申请书;②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证明或出生证明遗失的需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③双方户口本。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①申请书;②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证明或出生证明遗失的需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③双方户口本。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①申请书;②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证明或出生证明遗失的需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③双方户口本;④村委会实际居住、共同生活证明。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三、户口迁出
(一)跨省迁出户口
1、申报材料:①准迁证;②户口本。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大中专学生招录迁出
1、申报材料:①录取通知书;②入学须知;③户口本;④居民身份证。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四、户口注销
(一)死亡注销
1、申办时限:公民死亡30日内。
2、申报材料:①死亡注销申请书;②死亡证明材料( 《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村委会证明);③户口本;④死亡公民身份证。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入伍注销户口
1、申请时限:收到入伍通知书10日内。
2、申报材料:①入伍通知书;②户口本。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三)重登、误登户口注销
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户口本;③居明身份证;④村委会证明。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五、户口信息变更或更正登记
(一)非主项人口信息变更
1、申报材料:①户主与户成员关系变更:申请书、村委会证明、户口本。②住址变更: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或村委会证明、户口本。 ③婚姻状况变更: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 ④文化程度变更:毕业证书、户口本。⑤服务处所、职业变更:单位招录材料或者单位证明,户口本。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变更民族成分
1、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民宗局审批意见;③户口本;④居民身份证
2、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三)变更性别
1、申办条件: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致使居民性别登记错误的。
2、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出生医学证明;③村委会证明;④居民身份证;⑤户口本。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更正出生日期
1、申办条件: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致使居民出生日期登记失误。
2、申报材料:①申请书;②出生医学证明;③村委会证明;④居民身份证;⑤户口本。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证件办理及户籍打印材料
(一)居民身份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亲自到派出所办理,要求:头发颜色为黑色,穿深色上衣,不得佩戴项链、耳饰等首饰。
(二)更换、补领户口本:
更换户口本的,携带旧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
户口本丢失补办的,携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不是本户成员帮忙代办的需携带村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