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及《隆阳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1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隆电商办〔2021〕1号)文件精神,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运营及开展农产品上行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已完成审核。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运营,经过审核优秀站点7个,良好站点9个,拟奖励2021年第二季度站点奖励资金6.2万元,开展农产品上行站点2个,农产品上行拟奖励资金2万元。
现将该扶持奖励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署实名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区商务局0875-3037789,区纪委0875-2134492、区审计局0875-2139975 。
附件:隆阳区2021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名单(第二季度)
隆阳区商务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