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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3 10:13:51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791号)、保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商发〔2017189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隆阳区商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ZG63049-ZGF18060339C1

2.3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2.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隆阳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须按项目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1个区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二)建设15个乡镇物流中转站

(三)建设135个村级物流配送点

(四)建立农村物流运输体系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项目实施地点:隆阳区行政区域内。

2.6进度要求:20187月达到商务部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期绩效评价本项目良好及以上等级要求;后续通过项目验收评估和终期审计,确保项目验收成绩良好以上。

     2.7本项目建设运营期为:三年,三年后应以有利于本区电商发展的最优合作方式,保证项目后续正常运行。质保期:服务期满后质保一年。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2.9本项目预算金额:43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供应商须提供提供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供应商须提供在磋商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9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 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为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201852日至59日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

报名要求: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报名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公司: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采购代理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杏花白纸房村162号)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0/本,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5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5.2 本项目磋商时间:20185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ZCTBJ),具体要求:
    5.5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6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整】。保证金需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保证金应从磋商商基本账户划出,已到账为准。)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号:530501**********0026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磋商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3939

联系人:董老师 

备注: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保山市隆阳区商务局

        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8号  

  人:徐师         

联系电话:0875-303778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杏花白纸房村162号或昆明市前兴路中天融域171单元3-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人:何老师、仇老师      

联系电话:1357758****1509665****

        真:0871-631070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号:250202********6802

9.监督电话: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10、技术支持:

网上报名、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