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保局“五确保”让优抚对象医保待遇落实到位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1-09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23
今年,保山市隆阳区医保局坚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智慧医保“一站式”结报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等特惠政策,以“五个确保”切实解决优抚对象“住院难、报销难”的问题,及时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服务。
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隆阳区医保局坚持优抚优待为先,将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重难点问题作为优抚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担任组长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大政策指导,加强与财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等各项工作落实。要求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强化组织保障,突出操作层面,紧盯短板弱项,聚焦问题与整改,狠抓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
压实政策稳定,确保待遇兑现。区医保局按照全省全市全区优抚对象工作总体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好原《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隆阳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全区重点优扶对象待遇保障前后有序衔接。对全区重点优扶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应报尽报,严格执行分级诊疗转诊转院制度,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待遇兑现到位。今年8月底,隆阳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障重点优抚对象有6355人,参保率100%。在隆阳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127名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均享受参保补助,由隆阳财政补助个人参保缴纳部份,一年来,重点优抚对象参保补助共计1715560.00元。
压实经办服务,确保方便快捷。区医保局按照全省全市智慧医保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顺利完成的智慧医保上线的前期相关工作,于8月5日已启用智慧医保新系统开展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确保优扶对象办理参保报销方便快捷。在参保报销方面,对优抚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登记参保信息、优先开通征缴渠道、优先审核报销住费用等服务通道,对患危急重病的优抚对象,实行先就医后结算及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在各类医保业务经办方面,确认优抚对象身份后,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定的报销标准以及补助标准,只要优抚对象参保、报销资料齐全,在一个窗口就可一次性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
压实稽核检查,确保问题化解。医保局紧扣隆阳区关于修订《隆阳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聚焦优扶对象医疗保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能,在日常稽核检查工作中,组成专项工作组,主动查找发现优扶对象应保尽保、待遇落实、一站式结算等重点方面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做到优扶对象医疗保障方面各类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施实好《隆阳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压实政策宣传,确保深入人心。区医保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微信公众号、经办窗口、两定机构、宣传专栏等多种渠道,采取设置展板和宣传展台、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参保人、重点优扶对象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让重点优持对像最大化、最深入地了解到最新的医保相关政策,切实做到医保惠民政策知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