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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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8288112-1-/2021-062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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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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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6-21

根据《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主动适应新常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大力推进政府法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定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化、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作为民生保障部门,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负责人职责,并将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加强我局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稽核工作,积极参加执法考试,现我局已有1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二、加强法治教育,加强宣传

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20215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监管条例》正式施行,我局牢牢把握“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基本原则,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方案和学习培训计划,扎实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强化社会共治、加快医保法治建设,提升医保领域法制化水平。一是以进社区、进医院、进药店,派送《条例》,宣传《条例》,讲解《条例》,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提升医务人员在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方面建设的知晓率。三是依托药店服务群众的桥梁,组织专题培训,对药店开展基金维护宣讲活动,激发他们主动参与到维护基金安全的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干部职工逐个走访沿街店面,向商铺业主分发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宣传《条例》及医保政策五是区医保局积极主动协调区融媒体中心,扩大宣传覆盖面,保障参保群众能够了解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六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精准解读《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帮助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让其自觉对标,遵守法纪,进一步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加大曝光力度,提升监管力度

一是“互联网+监管+督查”通报11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并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执行力度,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尤其是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均适时曝光、点名曝光,让曝光更有威慑力,让监管更有公信力。二是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健全完善医保费用审核规则,统一审核标尺,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联合惩戒的威慑力,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多措并举,实现了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2020 年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 154 家,追回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保违规费用 249.17 万元,追回参保人违规费用 6.14 万元,约谈定点医药机构 69 家。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不够。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监管系统不完善。日常监管依托智能审核,但系统监控规则、监控指标的细则和智能监控数据库更新不及时、不健全,且随着医保业务数据集中处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目前使用的软件和数据库系统无法完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导致日常审核监管困难。

(二)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能力不足。今年21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51日实施,目前我局已有1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但行政执法工作还是空白,没有设立专门执法监管机构,无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还存在差距,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在稽查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边查边改边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强化管控,严打欺诈骗保行为。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监管切实提高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任务,严肃纪律规矩意识,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质保量完成基金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三)着力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强化宣传力度,强化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坚决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