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隆阳区2020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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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28288112-1-/2020-090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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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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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08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隆阳区2020年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
精神情况
2020年8月18日我局参加了隆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在区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全面实施总体要求和部署,各项工作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握形势、强化履职,推进隆阳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强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以来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学习,注重宣传。按照两个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妇女儿童工委实际,拟定学习方案,将妇女儿童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等知识拟作为学习内容和范畴,加强对妇女儿童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了解。针对我局的职责,积极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首先强化我局职工充分了解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其次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人群对我局医保相关的政策及业务也有深入的了解,充分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力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培训,严格执法。充分利用我局扶贫走访入户、考核及稽核医疗机构等机会,向医务工作人员及乡镇医保经办人员强化和穿插讲解医保待遇相关政策及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村干部、医务人员增强了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意识,严格依法执法、遵守医保政策及医保基金的合理正确使用。此外,对于危重疾病及有留守妇女儿童的家庭针对性入户进行宣传讲解享有的医保待遇政策。
二、工作成效
1、参保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隆阳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8.2万人(含妇女儿童),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 3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3.9万人。
2、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1)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含妇女儿童)。2020年城乡居民按参保人数应筹集资金20995.40万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2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550元/人,财政应配套资金 46189. 88万元,(其中:中央440元/人、省财政93.50元/ 人、市财政3.30元/人、区财政13.20元/人),截至6月 30日,因财政代缴个人参保补助资金尚未划入专户,实际收缴个人参保资金为18599. 22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0000 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到位率为43.3%,资金实行市级统 筹,2020年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由市级统一进行调配, 直接拨入市级财政专户。
(2)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含女性职工)。征收职工医疗保险金12469. 4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8310.41万元,大病补充医疗1052. 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06. 46万元。支付医疗基金9824. 48万元,其中:支付基本医疗6821.47万元; 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3003. 01万元。全区离休人员参保 人数为49人,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收入18. 16万元,支出131.42万元。
(3)异地就医结算情况(含妇女儿童结算情况)。截至2020年6月,异地就医零星报账结算审核人次3507人次,统筹基金支付3773.62 万元。其中:城镇职工住院手工结算63人次,特慢病门诊 68人次,统筹基金支付78.67万元,大病医保基金支付9.12 万元;城乡居民异地结算3251人次,特慢病门诊125人次。 统筹基金支付1762.8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923.01万元,医疗救助补助605.54万元,兜底资金补助36.81万元。
(4)妇女生育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截止6月30日,生育保险申报人数538 A次,支付生育包干金额198万元,支付生育津贴461.46万元。
(5)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区提供医疗保障制定了三个确保。一是与所属辖区内各大医药公司协调沟通,加大防控物资供应,采购和接受捐赠口罩60万个,酒精、消毒液、防护服等急缺物资,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二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弱势群体购药供应。三是预拨2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专项基金,对经卫生健康部门根据诊疗方案,临床诊断确定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妇女儿童),一律免费诊疗,医保报销90%,其余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医疗机构放心救治,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2.减征医疗保险,助力复工复产。区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和具体经办通知要求,对2至3月份区本级内符合阶段性减半征收的参保单位职工(含女性)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核算工作。对所属期2月份已缴费单位应减征单位缴费部分,无需 单位申请,一次性直接退至单位银行对公账户,未缴费单位,由区医保局根据政策按照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重新核定,应征清册送税务部门进行收费。我区2月份符合减征企业共674家,共涉及11185人,共应减征208. 32万元;3月份符合减征企业共679家,共涉及11227人,共应减征222.01万元。目前,已对符合减征政策规定的1353家企业涉及22412人减征430. 33万元。
三、存在问题
在我局领导精准的带领、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妇女儿童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还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妇女儿童应享有的医保待遇政策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透彻;二是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抓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贯彻落实省、市、区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和精神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综合性和专业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妇女儿童参保覆盖率,集中力量,保障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努力使全体城乡妇女儿童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也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继续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真正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构建维权“6995”网络。建立健全横纵向的信息服务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共享妇女儿童工作的信息资源,重视维权网络的建立,真正发挥维权网络的作用,使维权和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助推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