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清算2018年城乡居民按床日审核后付住院超支费用的方案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19-09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25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清算2018年城乡
居民按床日审核后付住院超支费用的方案
一、清算对象
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潞江卫生院、板桥卫生院、瓦窑卫生院、西邑卫生院、芒宽卫生院、蒲缥卫生院、老营卫生院、瓦马卫生院、汶上卫生院、水寨卫生院、羊邑卫生院、金鸡卫生院、沙坝卫生院、汉庄卫生院、新城卫生院、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合医院、黎民医院、老邻居护理院。
二、清算方法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超支分担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超标清算通知》精神结合隆阳区城乡居民住院基金使用情况。床日审核后付按照核定住院人次、核定住院天数、核定住院日均费用三项指标进行清算分担,超过核定指标1项的,指标内清算后超标统支金额由医保经办机构分担40%,定点医疗机构承担60%;超过核定指标2项及以上的,指标内清算后超标统支金额由医保经办机构分担35%,定点医疗机构承担65%。
附件:2018年度隆阳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床日审核后付清算分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