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参保人杨某某编造受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支出案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5123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2-30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参保人杨某某涉嫌故意隐瞒、编造受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支出。2021年8月,参保人杨某某驾驶二轮摩托发生追尾碰撞,导致杨某某受伤住院,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杨某某负主要责任,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在住院期间杨某某故意隐瞒受伤原因,编造为在自家门口跌伤,分别于2021年8月、10月在保山市某医院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12241.48元。经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核查,追回杨某某骗取的医保基金12241.48元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5年5月,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