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典型案例曝光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3082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8-25
一、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2月,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对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项,《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涉及医保基金340719.0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0719.09元;2、进行行政处罚,行政罚款5508.80元;3、约谈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0719.09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5508.80元已全部上缴。
二、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 年2月,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涉及医保基金234220.7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七条第(二)项、第(五)项,《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4220.71元;2、进行行政处罚,行政罚款5758.12元;3、约谈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34220.7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5758.12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