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保局“特事特办”切实解决 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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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8288112-1/20230628-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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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4-27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隆阳区医保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紧盯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紧迫问题,全面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更好发挥医保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隆阳区辛街乡辛街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祁某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于2022821日至20231204次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二0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总额516161.48元,个人负担金额142758.90元。因医疗机构未识别患者是否属于医疗救助对象,故在医疗机构未能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该患者得知可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后,便在政府救助平台提交了医疗救助工单,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关注到该患者医疗总费用数额较大,为防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确保医疗救助基金安全运行,区医保中心及时组织核实工作小组,在辛街乡医保经办人员、辛街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到患者祁某家入户核查。经核实,患者祁某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条件。本着解决患者“急难愁盼”问题,让隆阳医保切实惠及参保患者的宗旨,隆阳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将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相关费用23000元给予医疗救助。让祁某切实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更好的体验到医疗救助政策的惠民利民。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医疗救助更是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负担的重要惠民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决扛起“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的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好医疗救助的惠民作用,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用的安全,用在实处”,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注入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