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驾驶许可考试费及考试指南

索引号
01525707-9-/2023-02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行政事业性收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2-07

农业机械驾驶许可考试费及考试指南  

  

一、收费依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二、收费标准  

(一)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  

1.普通有纸考试费用20.00元;  

2.微机无纸考试费用50.00元。  

(二)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费(科目二)100.00元  

(三)机动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150.00元  

(四)机动车驾驶员复训费150.00元  

三、受理申请机构  

(一)申请受理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  

(二)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20过境线岱官(三)岔路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四)联系电话:08752217306  

(五)传真号码:08752217306  

(六)邮政编码:678000  

(七)邮箱地址:lynj2217306@163.com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体检合格证明;  

2、科目一或复训考试在80分以;  

3、培训时间够20天;  

4、科目二、三考试合格。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体检合格证明:检合格证明一份  

(三)考试成绩单:科目一、二、三合格考试成绩  

六、受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审批咨询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5-2217306  

八、审批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到农机培训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农机培训机构上报培训计划,农机监理机构审核同意。  

(二)受理  

1. 受理审核  

受理人应对申请材料形式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 受理决定  

按下列内容进行受理决定:  

1)行政审批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行政审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包括不予受理理由(其中属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还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关名称),向申请人送达   

(三)决定  

经书面审查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决定人作出通过、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1.证件制作  

由本机关承办业务部门制作相应申请的驾驶证。  

2.证件送达  

证件送达由农机培训机构统一领取。  

3.归档  

行政审批完成后,将办理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及时归档。  

4.决定公开  

将行政审批办理结果通过政务平台或本部门网站公开。  

九、审批服务  

(一)审批服务基本要求  

1.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2.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二)进程查询  

电话进程查询:0875-2217306。  

十、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