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驾驶许可考试费及考试指南

索引号
01525707-9-/2023-02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行政事业性收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2-07

农业机械驾驶许可考试费及考试指南

 

一、收费依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二、收费标准

(一)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

1.普通有纸考试费用20.00元;

2.微机无纸考试费用50.00元。

(二)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费(科目二)100.00元

(三)机动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150.00元

(四)机动车驾驶员复训费150.00元

三、受理申请机构

(一)申请受理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

(二)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20过境线岱官(三)岔路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30

(四)联系电话:08752217306

(五)传真号码:08752217306

(六)邮政编码:678000

(七)邮箱地址:lynj2217306@163.com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体检合格证明;

2、科目一或复训考试在80分以;

3、培训时间够20天;

4、科目二、三考试合格。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三)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体检合格证明:检合格证明一份

(三)考试成绩单:科目一、二、三合格考试成绩

六、受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审批咨询 

保山市隆阳区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5-2217306

八、审批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到农机培训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农机培训机构上报培训计划,农机监理机构审核同意。

(二)受理

1. 受理审核

受理人应对申请材料形式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 受理决定

按下列内容进行受理决定:

1)行政审批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行政审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制作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包括不予受理理由(其中属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还应告知当事人有权受理的机关名称),向申请人送达 

(三)决定

经书面审查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决定人作出通过、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1.证件制作

由本机关承办业务部门制作相应申请的驾驶证。

2.证件送达

证件送达由农机培训机构统一领取。

3.归档

行政审批完成后,将办理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及时归档。

4.决定公开

将行政审批办理结果通过政务平台或本部门网站公开。

九、审批服务

(一)审批服务基本要求

1.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2.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二)进程查询

电话进程查询:0875-2217306。

十、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8年第1号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