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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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1-1018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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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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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18

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保政函〔2019〕30号)及《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市场主体名录库后,隆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合理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部门内部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工作,共涉及12个领域,检查市场主体145家;部门联合开展1次抽查工作,涉及8个领域,检查市场主体21家。

   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的监管工作;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惩处,通过随机抽查,即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也确保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