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0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0-022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2-28
隆阳区2020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创新管理方式,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管理者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结合隆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和农资产品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饲料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强化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禁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不断深化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在春耕秋播、植物病虫害高发期、水产育苗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以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重点企业、流动商贩为重点,加大对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
一是加强经营户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违法违规的经营户、资质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尤其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户要重点检查;对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乡村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调查,重点检查品种、标签、来源、购销发票等。三是经营资质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四是案件查处及曝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立案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重大案件,要及时请求上级农业执法部门协同配合,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公开案件查处结果。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印发《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饲料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常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本年度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为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与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两次。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定于2020年3月,秋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定于10月。每次采用“双随机”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区20个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农资门店及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车辆由区农业农村局派出,经费按照下乡标准核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安监股、水产股、信息股、种植业和农药管理股、兽医股、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土肥站、水产站、动监所、乡镇农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职责,把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规范检查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双随机”要求,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本年度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对问题经营户要加大抽查力度,对其它经营户要确定合理抽查比例,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公开农资企业许可信息、品种信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同时要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企业和违法经营门店公开曝光、重点监管。
各乡镇农业中心要做好日常农资市场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及时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罗丽萍,联系电话:0875-3136776,邮箱:nyzf313677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