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07-9-/2019-060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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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6-06


各二级单位、各股室: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隆办电〔2019〕5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17号)和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值班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值班工作。

(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和有关要求,要确保联络通畅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并注意防火防盗。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定岗值班等现象。因不按要求值班被各级督查、通报或延误工作的,由值班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各二级单位值班表加盖公章后于放假前一日内报局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遵规守纪、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持清廉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假日期间违规违纪和“四风”问题、“节日腐败”现象发生。

(二)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其中:局副职领导外出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按程序向区委组织部报备;站所、股室长外出,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向局办公室报备;局机关其他干部外出,经股室长和分管领导签批后向局办公室报备;二级单位干部外出,经站所长和分管领导签批后向本单位报备。节假日期间外出的,要注意安全。

(三)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停放于局机关院场内(下院场),钥匙交由局办公室统一保管。节假日期间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因工作需要确须使用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备查。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6日

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