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302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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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3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普法,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氛围,有力推进本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现就区农业农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做到大事必审查,决策必审查。本年度,我局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PPP 建设项目补充协议》、《合作建设国家良种培育基地大县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及数字农业农村储备项目申报合作协议》等行政决定、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三)关于落实简权放权,推进减政便民的情况
1. 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建立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方案》,完成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个清单3个事项、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文本,建立健全核查工作和诚信管理机制,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2. 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与规范行政执法同步推进,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职能人员学法普法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氛围,促进教育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依法办事;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文明执法,通过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定期定时开展法治宣传和有序组织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全方位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防恐防邪、种子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法治氛围。
3.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公开审批流程,开展预约服务,压缩办结时限,公开审批信息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少跑腿,少走路。
(四)行政诉讼情况及行政机关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按时上报工作报表,完成系统业务,开展分析年度报告;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到庭参加行政诉讼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复核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2021〕—138),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2003年《关于发布《保山市隆阳区农村居民建房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隆政发〔2003〕128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160号)2个文件进行清理。
经清理,原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制定的《保山市隆阳区农村居民建房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个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 6号)部分内容不一致。因此,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调研,并征求了21乡镇街道办事处及6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建议废止《关于发布《保山市隆阳区农村居民建房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隆政发〔2003〕128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160号)2个规范性文件,之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以2020年10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联发的《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业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隆农发[2020] 72号)为依据进行管理。
(六)建立健全内部法律顾问组队伍,做到法律服务全覆盖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21]1号)《法治隆阳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和《隆阳区关于积极推进法治隆阳建设构建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1月18日《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法律顾问组的通知》(隆农发〔2022〕6号)文件成立了法律顾问组。法律顾问组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春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规股负责人和执法机制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两名取得律师资格证工作人员和2名法规股工作人员组成。
我局有法制审核人员3名,占全局执法人员总数22名的14%。
我局法律顾问组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局法制建设做了很多工作。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 强化工作保障。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配备执法人员21人,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2台、录音笔1支、照相机1台,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畅通诉求渠道,提高群众满意度。
2.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农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
3. 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动态调整的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对外公示、公开(行政许可28项,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6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对入驻政务大厅的87个事项制作服务指南,成册发放,对单位岗位信息进行公示。执法人员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认真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本部门双随机抽查3批次,共制定1个方案,检查市场主体10户;省级下派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检查市场主体21户。
4.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一是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建立各类执法活动台帐,执法资料齐全,执法开展情况记录档案规范。2022年,为确保市场经营的良好秩序,共组织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2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7人次, 执法车辆26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98户次,立案查处7户。罚款5315元。
5.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一是设置科教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二是2016年农业农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2022年召开28次案件评审会,其中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案件4件、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的案件24件。四是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承担案件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重大执法决定案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局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以确保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党员干部学法目标。制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年内一般干部学法课时不少于10学时。按要求参加各级举办的学法培训或法治讲座。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及考试,确保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明确单位法治目标。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N"活动,每年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据以履职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以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设置一个法治宣传栏(橱窗),每季度至少更换1次宣传内容。本部门或以区政府名义形成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清理。
(四)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国家农业部、司法部、省和市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要求,我局印发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目前已推荐示范户124名,但挂牌工作因没有经费,仍未开展。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送法下乡”、法制讲座、设立宣传咨询台,以及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农民大培训平台,将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列入基层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资经营者、农业产业化企业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的必备内容,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农业普法阵地建设。结合农业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普法的载体和形式。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月、“放心农资进村下乡”宣传周和打击涉农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维农护农活动,加强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扩大农业普法宣传面。
三、存在问题
我局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很大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建设经费不足。经济和物质基础是各种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工作经费的缺乏致使法治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二)党员干部积极性不高。普遍认为违法的事离自己很遥远,认为忙生产、搞工作才是自己首要任务,在组织学法普法活动时,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组织学法难度加大,参学率难保证。
(三)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多采用法律法规宣讲、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法律法规宣传相对传枯燥,参与群众认真听讲、主动学习宣传标语、宣传单不多,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的投入,通过更新设备、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
(二)丰富载体,提高党员干部学法积极性。要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如采取法治文艺演出、以案释法、法治知识录音播放、互联网+法制创建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继续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尤其重点抓好偏远山区农村居民和学校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三)责任再落实。明确各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增强单位在工作开展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四)总结典型经验。在普法工作中注重总结相关经验做法,把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