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9年—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 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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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7-9/20230807-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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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7-08
2023年1月4日至3月10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保山市2019年至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审计发现反馈的问题,隆阳区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区级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直接抓、乡镇(街道)具体抓”的整改责任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责任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及时研究部署,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整改时限,落实落细整改工作,实行问题销号、清单式管理,做到责任不落实绝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确保按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三)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机制制度,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针对本次审计反馈的问题,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扛牢工作责任,从严落实审计整改要求
(一)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厕所革命”相关政策及绩效目标实现方面
1. 隆阳区部分乡镇公厕建设未经验收,提前支付资金。
审计报告指出:芒宽乡、辛街乡和瓦窑镇均在验收开始之前全额支付了已完工投入使用公厕的建设资金,其中,芒宽乡于2020年6月28日支付了14所公厕建设费用560000元,验收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3日;辛街乡于2020年7月21日至30日支付了10所公厕400000元,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瓦窑镇于2020年5月22日至8月26日支付了14所公厕560000元,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8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6月12日,区农村人居办牵头,对芒宽乡、辛街乡、瓦窑镇进行了约谈,通过约谈提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厕所验收严格按照〈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2年度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建设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33)执行,明确按规范开展验收工作、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大排查,从严从实做好整改。下一步,将按规定加强验收管理,落实落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护。
(二)关于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资产管理方面
2. 隆阳区应补助69458户农户的区级农村户厕改造补助资金44620600元未补助。
审计报告指出:2019至2021年隆阳区完成户厕改造任务69458座,其中:2019年、2020年均为30729座、2021年8000座。按照隆阳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要求,隆阳区财政需按照户厕2019至2020年700元/座、2021年200元/座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共计需要安排44620600元。截至2023年2月10日,隆阳区财政未安排任何县级资金用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69458户农户未享受到区级资金补助。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保政发〔2018〕29号)、《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隆阳区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27号)等精神,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式,由区财政筹措资金,5年内分阶段拨付,其中:2023年到2026年每年拨付8924120元,剩余8924120元在2027年4月20日前拨付完成。
3. 隆阳区财政局应拨未拨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资金16398364.55元。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财政局应拨未拨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安排的2019年至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奖补资金16398364.55元,导致已完成改造任务户厕15999户农户的补助资金12027832元未能兑付,拖欠吸粪(污)车采购资金3415443元,乡镇(农场)管护资金955089.55元不到位。
2023年2月8日至20日,隆阳区财政局拨付市级户厕补助资金27598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3年6月15日,隆阳区2019—2022年厕所革命补助资金已拨付3123323元,其中:2023年2月8日至20日拨付市级户厕补助资金2759800元、2023年5月23日支付140000元、2023年6月15日支付223523元)。剩余未拨付13275041.55元,下一步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式,由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予以重点保障、分阶段拨付,计划于2024年4月前拨付完毕。
4.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超标准发放、重复发放以及应发放未发放补助农村户厕改造奖补资金,涉及农户360户,多发放资金104600元。
审计报告指出: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实际完成2021年农村户厕改造任务360座,隆阳区财政局按照每户1000元的补助标准拨付360000元。实际发放过程中,该办事处按每户1200元发放253户(44户重复发放),按1800元发放1户,1400元发放1户,共计多发放资金104600元。截至2023年3月3日,永盛街道2021年度户厕改造任务中,尚有104户未获得补助,1户只领到4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关于多发资金问题,截至2023年3月23日,永盛街道办事处已收回重复发放奖补资金53600元,其中:清退按1200元/户标准重复发放资金44户、52800元,清退按1800元/户发放资金1户、600元,清退按1400元/户发放资金1户、200元。用省级奖补资金发放的应由区级财政承担的资金255户、51000元(200元/户),待区级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置换。二是关于未兑付补助问题,2023年3月23日,永盛街道办事处按1000元/户的标准,兑付奖补资金53户、53000元,区级配套的200元/户,待区级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针对只领到400元的1户,已补兑600元,区级配套的200元/户,待区级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剩余51户未兑付补助的农户,待区级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兑付。
5. 隆阳区、龙陵县重复发放奖补资金,涉及农户71户、资金39830元。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2年末,隆阳区辛街乡重复发放2019年至2021年度17户农户厕所改造补助1103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3年6月30日,辛街乡人民政府已收回资金2015元,剩余资金9015元,计划于7月中旬清退完成。
6. 隆阳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卫生公厕、学校公厕未及时纳入资产管理,金额5247155.28元。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2月18日,2019年至2021年隆阳区63座已完工或竣工投入使用农村公厕(含乡镇学校公厕)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金额3674000元,其中:芒宽乡36座,金额2614000元;瓦窑镇27座,金额1060000元;21所学校建成厕所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金额1573155.28元,其中:辛街乡中心学校15所,1101888.28元;瓦窑镇中心学校6座,金额471267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关于隆阳区63座已完工或竣工投入使用农村公厕(含乡镇学校公厕)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芒宽乡人民政府、瓦窑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程序,建立公厕固定资产台账,63座农村公厕均登记造册,待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系统开放后,及时在系统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关于21所学校建成厕所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辛街乡中心学校、瓦窑镇中心学校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隆阳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1座学校公厕进行了固定资产补记,做好资产建账、核算、登记工作,保证账证、账表、账账、账实相符。
(三)项目建设及管理运营方面
7. 隆阳区2座公厕选址不当,处于关闭或无人管护状态。
审计报告指出:2020年8月隆阳区芒宽乡在芒宽社区龙洞自然村修建投入使用的万亩柑橘地公厕(建设面积36平方米、厕位男3女3,补助财政资金10万元),选址在尚未建成的木棉花景观大道怒江边,柑橘种植地中,周围无农户居住,公厕大门用树枝交叉挡住、无人管护,处于关闭状态;芒宽乡2019年3月修建投入使用的勐古村勐古渡口公厕(建设面积20平方米,厕位男4女4,补助财政资金4万元),主要为当地村民往返渡口修建。2021年渡口停止使用,公厕周围无农户居住,维护成本加大,因无维护经费保障,从2022年4月起,厕所处于无人管护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管理主体,将芒宽社区龙洞自然村万亩柑橘地公厕、勐古村勐古渡口公厕以分别移交云南沃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勐古渡口负责人桑桂忠管护。二是完善公厕日常管护制度,按照“谁建设、谁监管,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乡、村两级对农村公厕管护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是农村公厕管护的监管主体,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公厕的建后管护,村委会是农村公厕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内公厕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好公厕管护台账,全区落实公厕管护人员926人,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下一步,隆阳区将加强公厕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改建公厕,将其纳入村保洁管理,避免出现无人管护或管护成本过高的“孤立公厕”。
8. 2县(区)20座公厕落实管护政策不到位。
审计报告指出:隆阳区19座公厕存在落实管护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其中:隆阳区芒宽乡4座、辛街乡2座、瓦窑6座公厕无灯或灯已损坏;3座公厕无标识牌(芒宽乡1座、瓦窑镇2座);3座公厕管护人员信息未上墙(芒宽乡1座、瓦窑镇2座公厕);8座公厕冲水设施损坏(辛街乡2座、瓦窑镇6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做好农村厕所问题排查,截止目前排查出问题公厕25座,问题户厕307户,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加强日常管护,芒宽乡、辛街乡、瓦窑镇按照农村公厕“四有五无五净”标准进行统一修缮,更换损坏的器具、粘贴标识标牌,落实管护人员125人,负责日常管护。
9. 隆阳区未落实建立公厕管护机制有关政策规定。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至2022年隆阳区共建有公厕438座,但未制定或下发公厕水电使用及管护保障方案、未向乡镇拨付任何公厕管护资金。抽查芒宽乡、辛街乡、瓦窑镇3个乡镇共计45座公厕,发现行政村公厕维护员基本是村干部,原因为农村公厕建设工作开始后,管护公厕纳入了村干部的工作范围。但调查发现,由于没有经费保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少部分行政村公厕纳入村镇保洁员清洁管理,而自然村公厕配备的保洁员很少,抽查发现存在管护不及时问题的公厕,大多数为自然村公厕。3个乡镇2019年至2022年未收到任何公厕管护财政保障资金。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持续推进“农村改厕技术服务专项行动”“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两大专项行动,按照“一厕一策”修订完善管护方案11个,所有公厕均达到“四有五无五净”的标准,调整补充保洁员926人,切实加强农村公厕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分批次逐步解决厕所管护资金问题。
10. 吸粪(污)车运营未实现预期目标。
2020年,隆阳区收到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1584900元,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用于购置107辆吸粪(污)车,于2021年12月将吸粪车移交各乡镇使用。
审计报告指出:车辆移交乡镇管理后,2021年至2023年2月底,隆阳区未安排拨付车辆的运营经费。芒宽乡、辛街乡等7个乡镇37辆吸粪(污)车大都交由村集体经济、水果种植基地管理使用,农户有吸粪需求时,按最低每车10元,最高每车200元收费。抽查隆阳区芒宽乡、辛街乡、瓦窑镇共计371户户厕发现,农户清理粪污方式均为自己清掏,吸粪(污)车除用于村集体经济、种植基地外,未对任何农户使用,未实现“项目年度目标是完成61458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管护覆盖;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的预期目标。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完善乡镇(街道)吸污(粪)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制度18个。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统一清掏机制,满足农户有吸粪需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分批次逐步解决车辆的管护经费。
11. 2个县区20个村小组户厕污水直接排入村内沟渠或路边,涉及776座户厕。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至2022年,隆阳区辛街乡马鹿塘村共改造建设户厕234座,涉及10个自然村,马鹿塘村未实施污水管网工程,户厕化粪池尾水未还田、还地、还林进行资源化利用,化粪池尾水直排道路、沟渠严重;杜家社区共改造建设户厕525个,涉及6个自然村,杜家社区污水管网工程未完工,户厕化粪池尾水全部直排沟渠,沟渠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组织开展排查,针对发现化粪池尾水外排的,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后还田、还地,杜绝发生化粪池尾水直排。制发了《隆阳区农村粪污收集处理若干措施(试行)》,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资源化利用模式,采取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等方式,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进度,杜家社区预计2023年8月底前可将将污水接入管网。
12. 县(区)2座公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5.04平方米。
审计报告指出:通过数据比对并经审计核实,隆阳区丙麻乡白玉村堆子头公厕1座,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7.48平方米;施甸县由旺镇莽回寨公厕1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7.56平方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经核实,丙麻乡白玉村堆子头公厕建于2009年,为烤房群配套公厕(旱厕),原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后该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2021年隆阳区开展全省问题厕所摸排整改时,对该旱厕进行了改建,因工作疏忽,未进一步核实土地性质,导致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7.48平方米。目前,隆阳区积极与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接,计划将该地块纳入“耕地流储基本农田补足项目”,调整该地块土地性质。
(四)其他方面发现问题
13. 2个县区拖欠学校公厕建设拖欠工程款1658585.9元。
审计报告指出:2019年至2022年,上级安排隆阳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厕所革命”资金12077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4077000元,未及时拨付8000000元。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3年2月18日,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隆阳区辛街乡胡家小学等14所学校拖欠工程款606000元;瓦窑镇中心小校6所学校改造共354.66㎡厕所,拖欠工程款198267元;芒宽乡白花林小学、芒合小学厕所拖欠工程款650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3年2月14日,隆阳已将中小学农村厕所改造资金8000000元拨付至25所学校。
(五)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未整改问题
14. 隆阳区3个问题未彻底整改完毕。
审计报告指出:2021年11至12月,保山市审计局对隆阳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9个中有5个问题均与农村厕所建设管理有关。审计发现,截至2023年3月5日,2020年户厕改造县级未配套24897500元问题,仍未整改;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应付未付吸污(粪)车购置尾款6676320元的问题,仍有3415443元未支付;省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户厕改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经抽查,隆阳区户厕改造信息仍然存在实际完成任务数、发放奖补资金农户信息、公厕实际建设信息与平台录入信息不符等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针对资金未拨付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23日拨付140000万元、6月15日拨付223525元给吸污(粪)车供应商,剩余尾款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方式,由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予以重点保障,分阶段于5年内逐步解决。二是针对系统平台信息不符问题,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一户不漏的原则对系统录入数与实际享受补助农户信息进行排查,及时比对和复核各村(社区)录入的信息,做到了改一户、录一户,确保了数据一一对应,不重不漏。
三、健全机制制度,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一)强化制度建设。以审计整改为契机,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厕所管护、吸粪车管理、资金使用等机制制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执行、加强项目管理,把“当下改”与“长久治”有机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保障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跟踪问效。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
(三)强化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行为。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管理,从项目审批到项目验收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
(四)强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