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1-012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1-28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36号),我局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采取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和整改措施。对减税降费、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通过政务信息后台网站和服务窗口进行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29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保山公示信息86条,其中行政许可86条。
(三)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以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对有关舆情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五)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对征地、城市规划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征地信息60条、招投标信息15条。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认真组织编写《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要求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有关流程;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全面主动落实农用地转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土地征收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对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实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结合实际,制发《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信息发布、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避免误解误读。截止2020年12月31日,转发上级政策文件解读9条。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积极公开有关内容。
(五)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和公开目录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2020年未发生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事件。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坚持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反复审查、确保无误,按照四级审批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防止因审查不严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按照全国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对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体系,及时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备案登记及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目前,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微信公众号:隆阳自然资源),于2020年9月份申报备案,截止12月31日,已发布涵盖脱贫攻坚、自然资源、政策解读、惠民政策等信息82条。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当中。及时调整充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组织。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明确局机关办公室为全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2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网站后台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升素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积极参加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开展好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基础。
(四)加强考核。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业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通过压实责任,要求各业务股室结合业务工作,对应公开的及时公开,确保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