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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对2018年卫生单位卫生小区表彰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5 16:22:28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区爱卫办  打印正文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保山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隆阳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家卫生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小区活动,各单位注重加强村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开展四害消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广大群众卫生意识、健康意识、文明意识得到提高。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根据各单位申报请示,经区爱卫办考核验收,决定命名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机关等25个单位为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命名书香和园小区等10个小区为区级卫生小区。

希望被命名的区级卫生单位、卫生小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2018年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小区名单

区级卫生单位(25个)

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医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等专业学校、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扶贫办、区移民局、区民宗局、区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区森林公安局、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区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九隆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仁寿门社区、九龙街道明强社区、九龙街道下巷街社区。

区级卫生小区(10个)

公园小区、仁寿小区、瑞国寺巷花小区、书香和园小区、新北小区、观城国际小区、易乐上苑沁苑小区、润苑二期、宏源小区、易乐上苑荷苑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