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
食品安全检查要点
一、依法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管理制度等公示规范
1.在食品售卖或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2.《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现场无超范围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符合风险分级管理规定。
二、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2.接触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要戴口罩,不能留长指甲、戴首饰。
3.经营场所内不得进食、吸烟等,现场公示或佩戴本人体检合格证。
三、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生产经营场所按照从原料到成品进行合理布局。与污染源保持有效的安全防护距离,加工场所内不能设置厕所,就餐场所不得从事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居住场所有效分离。
四、推行明厨亮灶
鼓励餐饮单位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将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
五、倡导公筷公勺
在就餐场所倡导使用“公勺公筷”,设置消费者可以自取的“公勺、公筷”,“公勺、公筷”清洁密闭存放。
六、制止餐饮浪费
在就餐场所进行“光盘行动”等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在菜单中增加部分菜品半份 (或小份)的明码标价。
七、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1.有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宣传
2.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等交易
八、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制度落实
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及原辅料索证、索票档案,现场能够出具所有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的资质、检验(检疫)合格证、购物凭证等,健全食品及原辅料溯源体系。
九、设备齐全,食品加工、转运流程等管理规范
食品生产经营设备满足工艺需求,食品加工及转运流程能够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或不洁物。
十、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
1.餐饮具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消毒柜或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2.使用一次性或集中消毒餐饮具放置清洁干燥处存放,不得重复使用。
十一、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1.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及垃圾;墙壁、门窗及屋顶光洁,无污物及榻灰等;
2.空调、风扇、通风口、灭蝇灯、冰箱柜等设施外部清洁,无积尘及污垢等;
3.物品隔墙离地存放,无堆放、混放及卫生死角。
十二、三小行业公示、基本设施规范,有独立上下水
1.设备设施基本齐全,卫生较好。
2.有独立上下水。
十三、三小行业环境整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
1.内外环境及设施比较清洁规整。
2.无乱堆、乱放和明显卫生死角。
3.防蝇帘、纱网、纱窗、灭蝇灯设置规范。
4.防鼠板按规定设置。
5.直接入口食品和餐饮具有防污染设施。
6.食品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并按照包装标识的条件存放。
7.销售散装食品时,在货架(台)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厂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容器存放,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
十四、食品摊贩管理规范,原辅材料安全卫生可溯源
食品摊贩按规定区域、时间和限定品种经营;食品制售、贮存等设施设备与其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内外环境卫生较清洁,原辅材料感官及标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十五、食品摊贩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
食品摊贩个人卫生良好,制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佩戴口罩和发帽;食品工具、容器及设备等清洁卫生,售卖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有较完善的防蝇、防尘、防污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