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索引号
01525707-9-/2022-0628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惠农政策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6-28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补贴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省下达中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确认的实际种粮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一个标准)。测算依据,以实际种粮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测算依据。

三、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面积申报:种粮农户(主体)据实申报种粮补贴面积、村委会(社区)初核一种粮农户(主体)签字认可、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

——面积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包括种粮主体姓名、身份证号、种粮面积等,核实面积与申报面积不一致的,需主体签字确认种粮补贴面积、利用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公示。

——数据审核:乡镇(街道)公示确认种粮补贴面积、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面积数据等抽查审核、提交财政部门复核。

——补贴兑付:财政部门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金融机构短信通知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