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2-0628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惠农政策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28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一、补贴对象
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及测算依据
补贴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省下达中央资金、上年结转资金)、确认的实际种粮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一个标准)。测算依据,以实际种粮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测算依据。
三、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面积申报:种粮农户(主体)据实申报种粮补贴面积、村委会(社区)初核一种粮农户(主体)签字认可、村委会(社区)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
——面积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包括种粮主体姓名、身份证号、种粮面积等,核实面积与申报面积不一致的,需主体签字确认种粮补贴面积、利用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公示。
——数据审核:乡镇(街道)公示确认种粮补贴面积、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面积数据等抽查审核、提交财政部门复核。
——补贴兑付:财政部门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金融机构短信通知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