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无需听证回执书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414-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4-14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34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2.0490公顷(其中农用地2.0361公顷,耕地1.6706公顷,建设用地0.0129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经永盛街道办事处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第一居民小组、第二居民小组集体讨论,涉及被征地农民 户, 户同意征收土地,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
第一居民小组(签章)
第二居民小组(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2025年10月13日
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34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隆阳区汉庄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第二十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83公顷(其中农用地0.1383公顷,耕地0.070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经汉庄镇汉庄村村民委员会第二十三村民小组集体讨论,涉及被征地农民 户, 户同意征收土地,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汉庄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第二十三村民小组(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2025年10月13日
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34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1.3790公顷(其中农用地1.3790公顷,耕地1.1300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经永盛街道办事处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八居民小组、第九居民小组、第十居民小组集体讨论,涉及被征地农民 户, 户同意征收土地,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
第八居民小组(签章)
第九居民小组(签章)
第十居民小组(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2025年10月13日
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34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7.0376公顷(其中农用地6.3586公顷,耕地5.6955公顷,建设用地0.6768公顷,未利用地0.0022公顷)。经永盛街道办事处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第一居民小组、第二居民小组、第五居民小组、第六居民小组、第十一居民小组集体讨论,涉及被征地农民 户, 户同意征收土地,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
第一居民小组(签章)
第二居民小组(签章)
第五居民小组(签章)
第六居民小组(签章)
第十一居民小组(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2025年10月13日
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无需听证回执书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5〕34号)已收悉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本次征收涉及隆阳区汉庄镇永铸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1.6991公顷(其中农用地1.6991公顷,耕地1.5923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经汉庄镇永铸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涉及被征地农民 户, 户同意征收土地,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永铸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