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0107-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1-07
隆阳区人民政府: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2023〕第63号)收悉。本次征收涉及金鸡乡金鸡社区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3412公顷(其中农用地0.3412公顷(耕地0.00公顷),不涉及占用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经金鸡社区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隆阳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项内容无意见,无需进行听证。
金鸡社区村民委员会(签章)